GBZ/T 300.48-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:臭氧和过氧化氢
GBZ/T 300.48-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:臭氧和过氧化氢
本标准代替GBZ/T 160.32-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氧化物
GBZ/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的溶液吸收-丁子香酚分光光度法和过氧化氢的溶液吸收-硫酸氧钛分光光度法。
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和过氧化氢浓度的检测。